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90個常見問題
01
常見問題(1)——基本概念
1.什么是年度匯算?
答:依據稅法規定,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1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1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2.什么是綜合所得?
答:綜合所得共包括四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3.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
答:年度匯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企業2021年1月發放2020年12月份工資,是否屬于2021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屬于。年度匯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5.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答: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稅款,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款,您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
同時,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如果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匯算補稅或者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么您無需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需補繳稅款。如果您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您都可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申請退稅;如果您放棄退稅,那么也不用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6.什么情況下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答:如果您在2021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2021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1)2021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21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21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7.我需要為年度匯算準備哪些資料信息?
答:在辦理年度匯算前,您需要準備好您的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張家港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憑證或資料,以及接收退稅的銀行卡,以備您辦理年度匯算時使用。
8.我的收入納稅信息可以從哪里獲取?
答: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您相關的收入納稅申報信息,也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處了解。
02
常見問題(2)——匯算申報
(一)申報地點
1.我應該向哪個稅務機關辦理2021年度匯算申報?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為您預扣預繳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受理您年度匯算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均按上述規則確定。
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2.什么是主要收入來源地?
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舉個例子,納稅人張先生戶籍所在地為張家港,經常居住地為張家港市張家港,沒有任職受雇單位。2021年從張家港市張家港某單位、張家港市張家港某單位分別取得勞務報酬10萬元和5萬元,全年沒有其他綜合所得,那么其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是張家港市張家港稅務局。張先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張家港稅務局、經常居住地張家港市張家港稅務局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張家港市張家港稅務局之間,選擇一處申報辦理年度匯算。
3.什么是我年度匯算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是指負責受理和處理您年度匯算相關業務的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主要負責接收您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受理并處理您的退稅申請、接收補繳稅款、后續管理等年度匯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點不等同于您辦理年度匯算時身處的“物理地點”。一般情況下,通過網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的,信息系統會根據您的任職受雇單位、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來源地等信息自動推送符合條件的稅務機關,您可從符合條件的稅務機關中自行選擇確定年度匯算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其他方式辦理的,則需要您按照規定的申報地點,向相應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
4.我辦理了年度匯算申報后,還可以變更年度匯算地嗎?
答:您2021年度匯算申報表提交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匯算清繳地。
5.什么是經常居住地?
答:如果您在中國境內申領了居住證的,那么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如果沒有申領居住證,那您當前的實際居住地為經常居住地。
(二)申報時間
6.我需要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答:2021年度匯算期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4個月。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扎堆擁堵,提升您的辦稅體驗,稅務機關對為期4個月的申報期進行了統籌安排,制定了分類分批錯峰辦稅方案,建議您盡量在當地稅務機關及單位通知的時間段內辦理。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7.我年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足6萬,聽說可以簡易申報申請退稅,我需要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答:您可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過簡易申報方式辦理2021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超出該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過標準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
8.如果我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應該怎么辦?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災、地震等無法預見或避免的自然災害等情形),無法按時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同時,當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并辦理申報。
(三)申報方式
9.我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辦理年度匯算?
答:辦理年度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即由您自行辦理。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稅服務廳、郵寄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通過多種渠道提供涉稅咨詢服務,完善網上稅務局提示提醒功能,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二是單位辦,即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您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您可以請單位幫助代辦年度匯算,也可以請教單位如何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行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選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您2021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果您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單位不得代辦。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選擇這種方式,您需要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10.我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答: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稅服務廳、郵寄等渠道辦理年度匯算。
11.符合什么條件可以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且無境外所得,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可以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12.簡易方式申報的都報什么項目?
答:對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預填簡易申報表,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稅。建議這部分納稅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方式辦理退稅。
13.我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怎么計算?
答: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全部工資薪金稅前收入
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全部勞務報酬稅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額=全部稿酬稅前收入×(1-20%)×7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額=全部特許權使用費稅前收入×(1-20%)。
14.我收入額低于6萬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個人,需要使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和《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辦理申報。
15.我收入額低于6萬元,能不能進行標準申報?
答:可以。
16.我取得了境外所得,是否可以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申報?
答:可以。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境外所得申報的便利性,2021年度匯算開放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境外所得申報功能。您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申報境外所得并上傳境外納稅憑證。
17.稅務機關能為我的申報提供哪些幫助?
答:稅務機關開發了簡單易用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并進行申報全流程提示提醒,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方便快捷完成年度匯算申報。
同時,為了更好幫助納稅人辦稅,稅務機關將一如既往地做好納稅服務工作,持續推出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有關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制作內容豐富、形式生動的宣傳產品,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公益廣告等渠道,不斷加大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納稅人可關注稅務總局、各地稅務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獲取最新的辦稅信息。同時,我們還將利用網上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為納稅人及時答疑解惑,積極回應關切。
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18.扣繳單位代辦申報的,我是不是要跟單位確認?何時確認?
答:是的。您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通過書面或電子方式與單位進行確認。您需要告知單位您有代辦需求、補充完整除本單位以外的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和享受優惠等信息;如果需要退稅的還需告知單位您的退稅銀行卡信息,需要補稅的還需與單位確定補稅方式等。
19.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申報并申請退稅,能否將稅款退到單位賬戶?
答:不能。為了保證納稅人的資張家港全,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需退至納稅人本人賬戶。
20.我選擇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辦?
答:您選擇由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在手機上填報大病醫療支出相關信息并指定扣繳單位辦理。
21.扣繳單位為本單位職工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能否補稅和退稅互抵后辦理退補稅?
答:不能。但對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統一由扣繳單位代為繳稅;年度匯算退稅的,則需填報納稅人本人的銀行卡賬戶,稅款將退至個人賬戶。
22.我在單位以外有收入,如果我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要把本單位外的與年度匯算相關的收入、費用、扣除信息報給單位嗎?
答:是的。
23.通過網絡進行申報有什么好處?
答:(1)方便快捷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按一定規則提供了相關申報數據的預填服務;申報過程中也會有相應的提示提醒。
(2)根據申報情況自動計算應退(補)稅款,幫助您準確完成申報。
(3)查詢退稅進度,且獲得退稅時間較其他申報渠道更短。
(4)提供多種繳稅方式(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等)。
(5)隨時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情況等信息。
24.我可以通過什么渠道下載官方個人所得稅APP?
答: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在網站右上角選擇“個稅APP”,通過掃碼進行下載。您也可以在各大官方手機應用張家港下載。
25.我想通過辦稅服務廳窗口進行申報,請問是在任意辦稅服務廳都可以嗎?
答:您需要在您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
26.我到辦稅服務廳申報需要攜帶什么資料?
答:需要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年度匯算申報表和相關資料。
27.年度匯算期內,郵寄申報要寄送到什么地方?
答:您填報好申報表及相關資料信息后,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寄送至相應地址:
(1)有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為您預扣預繳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單位)的,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雇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2)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寄送至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28.哪種申報渠道辦理最便捷,退稅最快?
答:一般而言,通過網絡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最為便捷,退稅相對較快。
29.哪種申報渠道最安全?
答:不管納稅人采用何種渠道申報,稅務機關都會依法保護納稅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四)數據填報
30.聽說稅務機關可以提供預填申報數據服務,哪個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時,可以體驗該項服務。
31.稅務機關幫我預填了申報數據,我是不是就不用申報了?
答:不是。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不能替代您的申報義務。
32.是不是直接確認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就可以了?
答:不是。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是為了方便納稅人,事先根據納稅人、扣繳單位申報的數據等按一定規則填寫的,但可能與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出入,還需要納稅人據實對預填的信息進行確認、補充或完善。
33.是不是直接確認申報稅務機關預填的數據,錯了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答:不是。預填申報數據僅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便民服務措施。納稅人依然需要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此,您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
34.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簡易申報的,提供預填服務嗎?
答:提供。
35.標準申報時,我除了預填的收入以外,還有別的綜合所得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預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預填數據的基礎上,將預填收入外的綜合所得收入在對應的所得項目處,通過新增補充完整。
36.我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我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怎么預填的?
答:對綜合所得(含一次性獎金)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如僅有一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中,不包括該筆全年一次性獎金。如納稅人選擇將其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并入。
如果有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默認為金額最大的一筆享受單獨計稅政策,其余的預填時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您可以調整哪一筆獎金單獨計稅。當然,也可以將全部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37.我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該怎么辦理年度匯算?
答:如果您僅有一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該筆獎金可以不納入年度匯算范圍。如您有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年度匯算最多只能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其他需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在使用網絡途徑申報時,您可以在申報表“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您的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生變化,請您留意。您可根據調整前后的變化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
38.大病醫療的相關數額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詢嗎?
答:可以查詢。醫療保障部門會向納稅人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您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并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的“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建議您日常也保存好相關票據備查。
39.我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的捐贈,哪些可以在年度匯算時全額扣除?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9號),個人的下列捐贈支出可以在預扣預繳或者年度匯算時,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1)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
(2)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您需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40.我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如何在年度匯算時扣除?
答:如您在預扣預繳階段沒有通過單位進行扣除或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匯算時補充填報相關捐贈信息。如您已在預扣預繳階段申報了捐贈扣除,在您使用網絡渠道辦理年度匯算時,稅務機關會將您在預扣預繳階段已扣除的捐贈金額預填到申報表中,請您核實并予以確認。
41.我為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而進行的黨員特別捐款在年度匯算時如何辦理扣除?
答:您為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在2021年度發生的黨員特別捐款,如果您未在預扣預繳階段填報享受該筆捐贈項目扣除,可以在年度匯算時根據捐贈收據的憑證號和金額如實辦理。在辦理時,可暫不填報受贈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名稱,在備注中注明該筆捐贈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進行的黨員特別捐款即可。
42.我參與單位統一組織的捐款,捐贈票據上只有單位的名字沒有我的名字,能享受捐贈扣除么?
答:可以。您參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的符合扣除條件的員工捐贈,可以憑接受捐贈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開具的匯總票據或者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以及員工明細單申報享受扣除。同時,您需要妥善保管好相關資料。
43.我今年剛畢業,實際工作月份數不滿12個月,年度匯算時減除費用的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時綜合所得減除費用的標準為6萬/年
44.我對收入納稅信息有異議怎么辦?
答:您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記錄時,如對相關數據有疑問,可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
如果您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您可直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該筆記錄發起申訴并進行承諾;申訴后該筆收入將不納入您年度匯算。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可先聯系支付單位請其更正,單位拒不更正或無法聯系到單位的,再通過上述
渠道進行申訴。
(五)申報表
45.標準申報的問答版和A表有什么區別?
答:申報內容和效果一樣,只是展現形式不同。A表適合有一定稅收知識基礎的納稅人,問答版適合對稅收專業知識不太了解的納稅人。
46.是不是既要報送A表,又要報送問答表?
答:不是。兩個申報表只是展現形式不同,您只需選擇其一報送即可。
47.我通過網絡、郵寄、辦稅服務廳等方式進行申報,如何查看申報受理狀態?
答:您可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了解您的匯算清繳辦理進度。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1)首頁【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進行查詢。
(2)底部菜單【服務】-【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可通過首頁-【常用業務】-【申報查詢】;頂部菜單【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進行查詢。
48.我通過郵寄申報的,受理申報的是郵寄地還是我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郵寄地稅務機關受理您的申報并負責錄入系統,后續審核等管理服務事項,則由您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如您的申報在受理后有任何問題,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
49.通過郵寄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需要您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郵寄申報并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報符合條件的銀行卡信息。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關注申報進度并及時繳納稅款。
03
常見問題(3)——退補稅款
1.年度匯算退稅是否必須用本人銀行卡賬戶?
答:為了保障您的資張家港全,您需要使用本人銀行卡賬戶辦理退稅。
2.符合什么條件的銀行卡能夠接收退稅?
答:符合條件的銀行卡須具備以下條件:
(1)銀行卡需為納稅人本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戶;
(2)為了避免退稅不張家港,建議您填報I類賬戶,具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或直接向開戶銀行查詢或咨詢;
(3)收到退稅前,請保持銀行卡狀態正常。如果您的銀行卡賬戶處于注銷、掛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額、凍結等狀態,均可能影響您收到退稅。
3.退稅申請提交后能否看到業務辦理狀態?
答:可以。提交申請張家港后,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看業務辦理狀態。對審核不通過或者退庫失敗的,系統會提示您原因或解決方法。
4.退稅張家港后是否有提示?
答: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有提示。最終提示狀態為“*年*月*日國庫處理完成,請關注退稅到賬情況”。
5.退稅進度顯示“提交申請張家港”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您的退稅申請已經提交張家港。
6.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時,稅務機關正在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
7.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不通過”,我該怎么辦?
答:稅務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有多種,稅務機關會列明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您可以在站內信中及時查看并對您的申報數據進行重新檢查、確認。如果稅務機關與您聯系,請您配合補充提供相關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證資料。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稅務機關不會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軟件中請您為了退稅提供銀行賬戶等信息,如有疑問及時與稅務機關聯系或者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8.退稅進度中顯示“國庫處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稅務機關已經將您的退稅申請提交國庫部門,國庫部門正在按規定處理中。
9.退稅進度顯示“國庫退庫失敗”,我該怎么辦?
答:一般情況下,國庫退庫失敗多與您填報的銀行卡賬戶有關。請關注您申請退稅的銀行卡賬戶是否為本人賬戶,該賬戶是否處于注銷、掛失、凍結、未激活、收支有限額等狀態。如果遇到該種情況,需要重新填報您本人符合條件的銀行卡賬戶并提交退稅申請。
10.我申請退稅失敗了該怎么辦?
答:您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等查詢退稅失敗原因,在修正相應申報信息后,如果存在應退稅款,可再次申請退稅。
11.我2020年度匯算應補稅但未辦理,影響2021年度匯算退稅嗎?
答:申請2021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0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0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0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12.如果需要補稅,有哪些繳稅方式?
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等方式繳稅。
13.我需要補稅金額較大,補稅時系統提示超過支付限額,應該如何處理?
答: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因為您的銀行卡設置了網絡支付上限,您需要聯系發卡銀行調整相關設置。
14.我可以放棄退稅嗎?
答: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您可以放棄退稅。
15.選擇放棄退稅后,可以再次申請退稅嗎?
答:可以。但您需在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同時遵守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
16.什么情況下會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p>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確;
(2)您提交的銀行卡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聯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正確,無法與您聯系;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或說明。
17.采用由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如何補稅?
答:如果您選擇由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需要補稅的,您可以與單位協商一致后,將稅款交由單位由其一并代您繳稅,也可以由單位申報后,您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方式繳稅。
18.如何確定我補稅張家港?
答: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等查詢您的繳稅情況。
19.我采用郵寄方式申報且需要補稅,如何補稅?
答: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補稅(支持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繳稅方式),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繳稅。您需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20.我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符合免于申報條件,還用補稅么?
答:如您符合免于匯算申報的條件,無須申報也無須補稅。
21.年度匯算“首違不罰”是指什么?
答: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時,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04
常見問題(4)——系統操作
1.我有幾種方式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答:您可以使用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等,配合密碼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登錄后,可以在“個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開啟指紋/掃臉登錄,指紋/掃臉登錄僅對當前手機有效。
2.我忘記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的登錄密碼如何找回?
答: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驗證通過后重新設置密碼。
3.我輸錯密碼,賬號被鎖定了怎么辦?
答:您可以等鎖定期結束后再登錄,也可以通過【找回密碼】進行操作。
4.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如何查詢我的收入納稅明細?
答:您可以在首頁進入“我要查詢”模塊,在“申報信息查詢”內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即可。
5.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上的“年度匯算專題頁”有什么作用?
答:“年度匯算專題頁”根據您所處年度匯算的時段和狀態,提供有針對性的提示提醒和個性化展示。在年度匯算開始前,專題頁主要解讀政策、提醒納稅人做好收集年度收入扣除信息、更新銀行卡信息等基礎準備工作;年度匯算開始后,根據納稅人的申報狀態,分別提醒納稅人辦理申報、補繳稅款、完成退稅等;
年度匯算期結束后,針對個別未辦匯算的納稅人,還會提醒其及時補辦。納稅人可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直觀查看申報狀態,便捷跳轉各項功能,享受全流程的動態個性化服務。
6.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申報時填寫了專項附加扣除,為什么申報表中不顯示?
答:請您查看并確認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選擇的“扣除年度”是否為2021年。
7.我通過單位在預扣預繳時享受了專項附加扣除,在年度匯算申報時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過單位新增還是可以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新增可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8.我在使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時,如何新增符合條件的捐贈扣除?
答:在進入申報界面后,您需要點擊“準予扣除的捐贈額”項目,在彈出界面的右上角點擊“新增”,填報相關信息后進行保存。此后,再根據個人收入納稅情況確定在綜合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慈善捐贈金額即可。
9.我可以撤銷退稅申請么?
答:在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銷退稅申請。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可以撤銷申請,需辦理更正申報。
此外,為了保障年度匯算正常秩序,我們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設定了可撤銷次數的上限,如果您撤銷退稅申請的次數超過一定數量,系統將自動取消您的網絡撤銷權限,您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后續事宜。請您留意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關于撤銷申請的提示信息。
10.我提交退稅申請后稅務審核通過了,已在國庫處理中,但又發現申報錯誤,怎么辦?
答: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在國庫處理中的,不能再撤回退稅申請,但可以在前次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11.我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申報過程中,誤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復到原來的樣子?
答:您可以在申報界面右上方選擇“重置申報”即可。
12.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的消息中心在哪里?
答:在首頁右上角有“掃一掃”功能和“消息中心”功能,點擊“消息中心”即可進入。當有新消息時,圖標上會有紅點提示,請注意查看。
張家港博文,您身邊的工商財稅專家。